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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节扬清风 廉洁传清韵

佳节扬清风 廉洁传清韵2022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联社《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的通知》(青信联纪〔2021〕11号)精神,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对全系统各级党组织提出春节期间“十不得”作风纪律要求:

1.不得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不吃公款吃老板”以及在机关食堂、私人会所、“一桌餐”场所、企业内部接待场所等地方变相吃请。

2.不得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节礼以及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土特产、烟酒、有价证券,或通过快递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3.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变相借用、租用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车辆。

4.不得借学习、考察、培训、开会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5.不得私设“小金库”和年底突击花钱,或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等福利。

6.不得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省联社疫情防控办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春节期间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7.不得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或层层套开同一内容的视频会,防止“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8.不得违反中央“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9.不得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10.不得违规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以及赌博活动,不酒后驾车。

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将“十不得”作风纪律要求传达到辖内每一位党员干部。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各级纪检机关(岗位)要统筹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在春节期间组织力量对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寸步不让,持续释放从严信号。各级机关事务、财务、公车管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努力扫除“四风”之霾,让2022年更加风清气正。驻省农信联社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71-8177022省联社机关纪委纪律监督电话:0971-8204564举报电子邮箱:271515531@qq.com春节将至,温馨提示:疫情防控莫放松,廉洁准则记心中;清廉祥和过佳节,风清气正乐融融。祝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及家人节日愉快、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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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晶 审校:蔡得军 审核:侯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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